法考行政法18个黄金考点!抓住它们,精准抢分!
来源: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3-08-26 15:47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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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,即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,在法考中的考查更偏向程序法。虽然它的入门门槛很高,但是考查难度较低,是性价比较高的科目之一。
因此,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冲刺期,同学们也要注意多分点时间给行政法,尤其是里面的重要考点。
今天小法就带大家复习一下,行政法很可能会考查的18个黄金考点。
01
国家赔偿
1.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就是行政主体,特殊的是复议机关仅对加重部分担责,但告的话是共同被告
2. 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,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
3. 原告在第一审庭审终结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,符合起诉条件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;原告在第一审庭审终结后、宣判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,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
4. 行政行为未被确认为违法,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,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
5.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是后置原则
6. 司法赔偿程序(原机关——上一级复议—— 同级赔委会——上一级赔委会申诉)
7. 人身自由上年度:做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;复议维持,原决定的上年度
8. 精神损害抚慰金:人身+精神损害+严重后果(超过 6 个月给,残疾给,精神障碍或精神残疾给;金额是总额的≤50%)
02
基本原则
1. 权责一致包括:执法有保障,有权必有责,用权受监督,违法受追究,侵权需赔偿
2. 合法行政包括:法律优先,法律保留。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,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
3. 程序正当除了公开参与回避,注意处罚的程序, 比如简易、听证,也属于程序正当的要求
03
公务员
1. 不能当公务员的: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被开除公职的;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
2. 聘任期限 1—5 年;试用期为 1— 12 个月(对比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是 1 年)
3.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,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、职级序列。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
4. 不得在其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、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( 一个人当领导,三个人不能开公司)
5. 公务员处分有警告、记过、记大过、降级、撤职、开除。被处分的公务员干一件事的从轻处罚,干了两件事的减轻处罚
6. 是公务员的,不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。和公务员有关的,只有体检不合格的人可以复议可以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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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抽象行为
1. 没有上位法的依据,规章不得减损权益
2.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,征求意见,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
3. 立法计划可以调整
4. 起草、审议、说明都是两个以上主体
5. 多个起草部门共同制定、共同签署,如果在题里看到“牵头负责人 ”的字样就错了
6. 制定程序里的期限全是 30 天
05
具体理论
1. 看到生效,选拘束力;看到救济期限届满,选确定力;看到履行期限届满,选执行力
2. 效力终止:重大明显是无效;一般违法是撤销;没违法是废止
06
行政许可
1. 只能全国统一设定:国家统一确定的资格的许可;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
2. 许可的申请只能书面
3. 许可的听证选利益
4.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但是,法律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
5. 法律、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,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, 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
6. 许可的监督:撤销;注销
07
行政处罚
1. 处罚的特征:违法性;制裁性;最终性(与强制措施区分)
2. 处罚的追究时效是 2 年,新增安全类的延长到 5 年,治安管理处罚是 6 个月,先行登记保存是 7 天,询问查证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
3. 违反多个法条的,罚款按高的罚
4. 简易程序:200/3000——200(治安)
5. 听证程序:新增: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、非法财物;降低资质等级;责令关闭;限制从业(口诀:责令也降调;应当根据笔录) ——治安:吊销/2000
6. 执行程序:当场收缴:100——50(治安)
7. 暂缓都是错的
08
行政强制
1. 区分处罚与措施
2. 措施要报批,补报批时限:24 小时——立即(人身)
3. 措施中查扣扣押一定是和本案有关的,期限 30+30,不收费
4. 有强制执行权:海公先睡(海关公安税务县级以上政府)
5. 执行要发催告书、强制执行决定书
6. 执行夜间法定节假日有例外,停止供水、暴力无例外
7. 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,法律另有规定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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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9
信息公开
1. 除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,都可以申请公开
2. 申请都要身份证;申请书不需要说明用途
3.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,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;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,予以公开
5. 依职权公开:20 个工作日;依申请公开:20 个工作日+20 个工作日
6. 可以不公开:内部信息、过程性信息
7. 可诉:不公开;涉密;内容形式不符,不准确+不作为
10
行政复议
1. 垂直领导找上级:海外务农(海关外汇税务金融) ;双重领导找两头
2. 经批准:复议看职权、诉讼看名义
3. 复议程序:2 人以上,书面审,不加重
4. 收费:复议不收费,专门事项的鉴定费由当事人承担
5. 复议前置:认为行政行为侵犯了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;纳税争议的行政征收;经营者集中案件
6. 申请复议期限≥60 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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