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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基础阶段】考点打卡Day 23,学习刑法的“欠缺期待可能性”!

来源:中国政法大学法考学院 2026-04-09 17:05: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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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以下考点详解和练习题源自法大法考《通用教材》。

欠缺期待可能性

01 知识点详解

所谓期待可能性,是指根据具体情况,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合法(适法)行为。亦即,行为人在当场情景下存在实施合法行为、而不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法不强人所难,如果行为人在当时场景下没有实施合法行为的可能 (欠缺期待可能性),即使其对危害结果的造成有故意、过失,也不能认定其有责任。

欠缺期待可能性的情形,通常是行为人如实施合法行为,将会给自己带来极其重大的生命、身体和其他重大利益的损害,而使其陷入极其困难的选择。

一般情况下,具有责任能力的人,基于故意、过失实施某一行为,通常就有期待可能性。所以,行为人有无期待可能性,在绝大多数案件中,都不需要特别予以考虑。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,例如以下三类情况,期待可能性有无的判断才有必要。

【事例1: 以命换命的避险】没有其他选择迫不得已实施“以命换命”的避险(避险过当),虽是不法,但欠缺期待可能性。

【事例2: 被迫重婚等】行为人因自然灾害而流落外地,为生活所迫与他人重婚。欠缺期待可能性,因而没有责任。不宜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。

【事例3: 本犯实施妨害司法行为】一般认为,本犯 (犯罪人本人) 为本人犯罪[包括共同犯罪],而实施妨害司法的行为(如毁灭、伪造证据,作伪证,或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,窝藏、包庇),或者教唆、帮助他人为本人犯罪实施前述妨害司法的行为,认为欠缺期待可能性而阻却责任。但自洗钱,仍可构成洗钱罪。

02 真金题带练

(2008年单选)关于期待可能性,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?

A.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、过失,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,是两个不同的问题。换言之,具有故意、过失的人,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

B.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之所以不构成犯罪,是因为欠缺期待可能性

C.在司法实践中,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谋生而重婚的,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,是因为欠缺期待可能性

D.身无分文的气巧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存的,因为欠缺期待可能性,不应认定为盗窃罪

【参考答案】

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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